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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

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关于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160316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来源:发布时间:2016-08-15

尊敬的刘辉代表:
  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深圳城中村改造的建议》(第20160316号)收悉。感谢您对城中村改造工作的关心关注。经研究,现将我区办理意见答复如下:
  一、盐田区城中村改造的总体情况
  盐田区高度重视城中村改造工作,专门成立盐田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并对辖区城中村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和专题研究,并已形成《盐田区城中村改造总体规划纲要规划研究报告》、《盐田区城中村改造总体方案》等研究成果。盐田区内共有39个自然村,目前已完成或正在开展更新改造的城中村改造项目共16个,用地面积100.95公顷。其中建成项目3个,包括暗径东村改造、江屋村(局部)改造、上渔村改造;在建项目3个,包括盐田三村四村和西山吓村整体搬迁、径口村改造、成坑村改造;规划已批项目1个,即上坪村改造;规划在编项目5个,包括沙井头村城市更新、盐田旧墟镇改造、龙眼园旧村(二期)更新单元、杨梅新村更新单元、小梅沙村改造;计划待申报项目4个,包括朝阳围村改造、洪安围村改造、大梅沙村改造、官路吓村改造。
  “十三五”期间,我区城中村将以拆除重建为主,综合整治为辅进行更新改造。一是继续推进及完成“十二五”期间的项目,重点推进沙井头村城市更新项目改造、龙眼园旧村(二期)改造项目以及盐田三村、四村和西山吓村整体搬迁项目;二是对符合条件的城中村项目进行拆除重建,包括:加快盐田三村、四村和西山吓村整体搬迁项目拆迁安置建设,完善优化盐田旧墟镇规划并尽快启动拆迁建设,推进杨梅新村等城中村加快更新改造项目建设等;三是结合开展“城区品质提升年”和民生微实事,对部分城中村立面、环境以及消防安全隐患等进行综合整治,着力改善城区环境。其中,消防安全隐患综合整治工作列入今年区政府重点民生实事。四是全面贯彻实施“拓展空间保障发展”十大行动,在违法建筑查处、土地整备、城市更新、地籍调查等方面集中发力、攻坚克难,为建成现代化国际化先进滨海城区提供有力的空间保障。
  二、城市更新项目配建保障性住房情况
  2016年1月5日,深圳市规划国土委印发了《深圳市城市更新项目保障性住房配建规定》,明确要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中必须配建保障性住房,并对配建类型、建设规模、公共服务设施等作出明确要求。盐田区受地域条件限制,可供保障性住房开发的新增土地资源非常匮乏。为增加保障性住房的有效供给,我区从区域人口、土地、住房、资金等实际情况出发,创新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模式,在旧改项目、产业园区升级改造中合理安排配建保障性住房,通过各种渠道扩大房源筹集范围,支持企业投资建设保障性住房。目前,辖区在建的城市更新配建项目沙头角林场旧改项目、梧桐山隧道口城市更新项目、径口村旧改项目均进展顺利,配建的保障性住房均为人才公共租赁住房,计划于2016年底建成交付使用,优先用于解决辖区人才住房困难。同时,规划建设的海涛花园、桥东片区、沙井头村、杨梅新村等一批城市更新项目将配建约6.16万平方米的保障性住房,建成后将重点面向辖区低收入和人才等群体,有效缓解他们的住房困难问题。
  三、关于城市更新项目历史文化保护问题
  《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规定,城市更新单元
  的划定应当符合全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充分考虑和尊重所在区域社会、经济、文化关系的延续性,不得违反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区(紫线)等城市控制性区域管制要求。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的编制应当推进文化遗产融入城市发展,保护城市肌理和特色风貌。盐田区十分注重对辖区内历史文化的保护,在项目更新单元计划申报以及规划编制过程中,均征求区文体局有关文物保护方面的意见,确保历史脉络的延续。
  四、关于城中村改造项目的实施方式
  《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规定,城中村改造项目采取合作实施方式,即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可以与单一市场主体通过签订改造合作协议合作实施。盐田区以签订监管协议的方式,确保改造项目公共利益与原权利人的利益得到充分保障,确保项目按规定顺利实施。
  五、关于城中村的社区治理和融合
  城中村是外来人员严重倒挂的区域,社会治理的难度很大。盐田区在大力推进城中村改造的同时,高度重视抓好城中村社区治理工作,采取了多种措施帮助外来人员融入社区。一是推进社区融合。连续多年举办邻里互助节,开展居民大盘菜、青工卡拉OK大赛、邻里青工互助等系列活动,鼓励外来人员参与城中村的建设,尽快融入社区大家庭中。二是搭建社区协商平台。自2012年以来,盐田区先后成立实有人口理事会、和谐共建理事会、居民议事会、社区议政会等平台,搭建政府部门与企业、外来人员代表的对话、议事、协商平台,引导租客、外来人员对社区公共事务管理和服务活动的关注和参与,培养“协作、互助、共享”意识,增强对社区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如永安社区外来人口管理服务成效显著,被评为第二届全国和谐社区示范社区。三是完善社区服务服务。目前全区已经建成20个社区服务中心,每个社区服务中心配备1名专业社工,专注于外来工服务、邻里网络搭建、社区志愿者队伍建设等内容,推动外来人员与本地人的有机融合,共建和谐美好家园。
  再次感谢您对城中村改造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注和支持我区各项事业的发展。

  
  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
  2016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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